孕妇上班期间发生意外是否算工伤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比如在操作机器时受伤等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若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例如孕妇在上班前整理工作资料时受伤或者下班后清理工作区域时受伤符合上述规定也可认定工伤。但如果是孕妇自身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所以单纯的自身疾病发作通常不算工伤。总之关键在于意外发生的原因与工作是否存在紧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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