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你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前往劳动监察部门提交举报材料说明企业未给员工买保险的情况。2. 也可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他们有权对企业的参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其企业未履行购买保险义务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及未参保事实的材料协助社保机构开展调查。3. 还可以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进行举报。热线工作人员会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转交给相应部门处理。举报时要如实提供准确信息以便相关部门能快速、有效地处理企业不给员工买保险的问题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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