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未给员工买保险员工可要求公司补缴。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 若公司拒绝补缴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并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3. 员工还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因未买保险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例如因无法享受医保报销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等。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公司有义务为员工购买保险员工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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