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若员工离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工资。2. 但如果因员工未提前通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赔偿数额应根据实际损失确定且需有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及与员工未提前通知的关联性。3. 例如因员工突然离职导致工作交接延误使用人单位产生额外的招聘、培训等费用这些合理损失可从工资中适当扣除。不过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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