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补偿工资是应发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应发工资包含了劳动者正常出勤状态下的各项劳动所得,更能全面反映劳动者的劳动付出,以此作为辞退补偿工资的计算基数,更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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