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关系。1.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基于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只要提前规定时间通知,即可离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2. 用人单位若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考核中未达到岗位要求等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3. 若用人单位有其他法定过错行为,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总之,试用期内双方都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但需遵循相应法律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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