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单方面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未经劳动者同意,此变更不具有法律效力。2. 若因公司降薪,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是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报酬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 劳动者可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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