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辞工扣工资的情况需视具体情形而定:1. 若因劳动者急辞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例如,劳动者月工资5000元,因急辞给单位造成损失1000元,单位最多可扣5000×20% = 1000元,若扣完后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 若不存在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工资。正常出勤月工资应正常发放,不得因急辞而克扣当月工资。比如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急辞,在这3天内正常出勤,单位应按约定发放这3天的工资。总之,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克扣急辞工的工资,若因劳动者过错造成损失,扣工资也有相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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