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公务员休了产假后仍能休年假。2、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产假不在此列。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产假是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法定待遇年假是职工工作满一定年限后享有的带薪休假权利两者并不冲突。权利义务:公务员享有休年假的权利单位应保障其合理休假。关键构成要件:只要公务员不存在上述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就可依法休年假。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可留存产假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假审批文件等。寻求帮助: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咨询年假申请流程和规定。法律程序:一般提前向单位提交年假申请按单位安排休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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