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通常是需要开庭的。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开庭审理能让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事实、提供证据,仲裁庭依据双方的举证质证及辩论情况,对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作出公正判断。 权利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权在庭上陈述观点、提交证据以支持自身主张。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证明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责任,若举证不能,将承担不利后果。 关键构成要件:需审查双方是否符合主体资格、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准备陈述:梳理工作经历、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情况。 按时参加:提前知晓开庭时间地点,准时到庭,遵守庭审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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