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恶意拖欠工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足额工资,并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恶意拖欠违反此义务。劳动者有权获得足额工资及相应赔偿。关键在于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工资行为。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情况的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金。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对裁决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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