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拖欠工人工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可能会被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造成严重后果,但在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其中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且经责令仍不支付的行为才适用此规定。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工人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一是拖欠工资数额较大;二是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实务建议:工人可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工人需收集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数额的证据。公安机关立案后会依法进行侦查、起诉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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