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务派遣终止合同,若符合法定情形,派遣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核心分析:1. 适用逻辑: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合同终止符合法定情形时需支付补偿。2. 权利义务:派遣单位有支付补偿义务,劳动者有获得补偿权利。3. 关键要件:合同终止符合法律规定情形,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实务建议:1. 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年限、工资情况。2. 了解终止原因:确认是否符合法定补偿情形。3. 协商补偿:先与派遣单位协商补偿事宜。4. 申请仲裁: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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