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核心分析:首先,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是启动鉴定的基础文件,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诊断证明等病历材料是确定职工身体状况及伤残程度的关键依据。有效身份证明则用于确认申请人身份。各方权利义务方面,职工有如实提供材料申请鉴定的义务,鉴定机构有依据材料客观公正鉴定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与鉴定事项的关联性。实务建议: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齐全材料。收集材料时注意确保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可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咨询所需材料及具体要求。将材料提交至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其要求的流程和时间等待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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