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主体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 用人单位:这是最常见的工资发放主体。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比如建筑公司雇佣农民工从事建筑工作建筑公司就应发放工资。2. 总承包企业:若存在工程转包等情况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相应责任。当分包企业出现问题无法支付工资时总承包企业需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3. 违法分包方:违法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违法分包方应承担清偿责任。4. 业主或建设单位: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向总承包企业支付工程款导致总承包企业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农民工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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