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天数规定如下:1.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比如分娩时出现胎位异常等难产情况。3.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此外各地区可能会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产假天数。例如有的地区会额外增加奖励产假像有的地方奖励产假可达60天等。具体产假天数以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保障其合法权益。若女职工所在单位不按规定执行女职工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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