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资发放周期在一个月以上的,超过约定的工资发放日期未支付工资就算拖欠工资。若工资发放周期为一个月,次月未发即算拖欠。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明确工资支付的约定日期及周期,未按此执行则构成拖欠。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劳动者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关键要件:在于约定的支付日期及周期,超出此期限未支付即属拖欠。实务建议:收集证据: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发放情况的证据。沟通协商: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寻求帮助: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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