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伤鉴定是针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对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劳动伤残鉴定范围更广,包含工伤以及其他因各种原因导致的伤残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核心分析:适用对象:工伤鉴定主要针对工伤职工;劳动伤残鉴定适用于各类因伤、病等导致伤残的情况。鉴定目的:工伤鉴定重点在于确定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劳动伤残鉴定更侧重于全面评估伤残程度及相应权益。鉴定机构:工伤鉴定一般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伤残鉴定可能由不同的专业鉴定机构进行。实务建议:工伤鉴定: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伤残鉴定: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法合规的鉴定机构,按照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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