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职工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后通常不可以反悔。从法律角度看,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一旦协议签订并生效,双方就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然而,如果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协议的内容显失公平,那么职工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另外,若协议中约定了反悔的条件或期限,且职工在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行使了反悔权,那么也可能允许反悔。但这种情况需要具体依据协议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说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后就一定可以或不可以反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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