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职手续办理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解除及相关工作交接等事宜。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3. 核心分析:劳动者有义务完成工作交接,用人单位有义务出具离职证明并转移档案和社保关系。构成要件包括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双方需依约履行各自义务。4. 实务建议:劳动者需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离职时间等事宜。按照用人单位要求,整理并交接工作资料、物品等。注意留存工作交接的相关证据,如交接清单等。离职时向用人单位索要离职证明,并确认档案和社保转移进度。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工作交接证据等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处理,督促用人单位履行义务。法律程序一般是先投诉,监察部门调查后责令改正,若仍不改正可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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