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受工伤后一般可获得以下赔偿:1.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4.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 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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