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员工请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报酬关系。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权利义务:员工有按规定程序请病假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支付病假工资的义务。关键要件:需满足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且在规定医疗期内。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员工需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能证明患病及治疗情况的材料。履行程序:按用人单位规定的请假流程请病假。如遇纠纷: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需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病假证明等证据。法律程序一般先由劳动监察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则进入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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