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厂里辞快工扣工资属于劳动报酬支付纠纷。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核心分析:劳动者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提前通知是其义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足额支付工资,不能随意克扣。关键在于是否因劳动者违法解除给单位造成损失,若未造成损失,单位无权扣工资。实务建议:劳动者可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情况的证据。与单位协商,明确法律规定,要求足额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立案受理、开庭审理、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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