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体不同:劳动合同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劳动聘用合同主体较为广泛可能是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等。2. 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调整。劳动聘用合同在事业单位等领域受《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范。3. 合同性质不同:劳动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强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侧重于双方的聘用关系在一些方面更具平等协商性。4. 稳定性不同:劳动合同通常有一定的稳定性非因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因单位的编制、任务等变化稳定性相对弱一些。5. 争议解决方式不同:劳动合同争议一般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法院起诉。劳动聘用合同争议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人事争议仲裁等特定程序解决对结果不服也可向法院起诉但程序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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