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户口迁走并不当然丧失遗产继承权,涉及法定继承中继承人资格及遗产分配问题。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姐姐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员,就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与户口是否迁走无关。权利义务:姐姐作为继承人,有权参与遗产分配,同时也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遗嘱执行等要求进行继承相关活动。关键构成要件:姐姐与被继承人存在法定的亲属关系,如兄弟姐妹关系,且被继承人去世时没有遗嘱排除其继承等。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姐姐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如户口本曾体现关系、亲属证言等。了解情况:确认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协商或诉讼:若其他继承人认可姐姐继承,可协商分配遗产;若有争议,姐姐可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遗产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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