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的进程中,总有一些陈旧观念如顽石般阻碍着公平正义的实现。而肖锴律师,凭借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坚定的职业信念,在黄某(化名)及其子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权案中,以法律之剑,成功破除了“外嫁女”权益之困,彰显了法律的力量。
本案当事人黄某(化名),原是
衡阳市某村村民。多年前她外嫁他乡,然而
户籍却始终留在原村,并且在夫家也未享受到任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婚后,黄某(化名)带着子女回到原村居住生活,不仅修建了
自建房,还积极参与村里事务,为村里修路捐款,与人情往来频繁,与村集体形成了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但当村里土地被征收,发放补偿款时,村委会和村民大会却依据“外嫁女不参与分配”的旧规,否定了黄某(化名)及其子女的成员资格,拒绝给予补偿款。黄某(化名)多次沟通无果后,无奈之下找到了肖锴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肖锴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现出专业律师的敏锐洞察力。他精准地指出,本案的核心并非是简单的款项追索,而是要从根本上确认黄某(化名)及其子女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这一定性为整个案件的处理指明了方向,避免了陷入“该分多少钱”的次要问题中。
为了还原事实真相,肖锴律师团队开始了细致而严谨的证据收集工作。他们收集了四大类关键证据:一是户籍未迁出的官方记录,证明黄某(化名)及其子女的户籍一直在原村;二是自建房凭证、长期居住的
水电费缴纳记录等生活证明,表明他们长期在原村居住生活;三是为村里修路的捐款凭证、参与村内事务的记录等义务履行证明,体现了他们对村集体的贡献;四是夫家村集体出具的“未享受成员待遇”证明,排除了他们在其他地方享受成员待遇的可能性。这一系列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充分证明了黄某(化名)及其子女“户籍在、事实在、义务在、权益未在他处”,完全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实质要件。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肖锴律师并没有坐等开庭,而是主动出击。他多次参加村民大会,在会上向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宣讲《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国家法律,强调村规民约不能大于国法。他的宣讲让村民们逐渐认识到旧规的不合理性,动摇了村集体决策的“合法性”基础,也为后续的诉讼创造了有利的舆论和谈判氛围。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办理此案期间,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经济组织法》于2025年5月1日施行。肖锴律师敏锐地抓住这一契机,将其作为核心法律依据。他在法庭上指出,黄某(化名)的情况正是新法所要保护的典型,新法明确规定成员资格认定应综合考量是否在集体内形成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和以集体土地为基本保障。这一精准的法律适用,为法官提供了最直接、有力的裁判依据,彻底突破了此类案件过去无法可依的困境。
最终,
法院完全采纳了肖锴律师的观点,判决确认黄某(化名)及其子女享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要求村集体支付黄某(化名)一家土地
征收补偿款共计九万元。这一判决不仅为黄某(化名)一家挽回了经济损失和尊严,更以生效判决的形式,为破除陈旧观念、保障农村妇女平等权利树立了具有示范意义的司法标杆。
肖锴律师在黄某(化名)及其子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权案中的出色表现,充分展现了他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的素养和担当。他用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坚定的信念,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在解决社会问题、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强大力量。相信在未来,肖锴律师会继续以法律为武器,为更多的人解决法律难题,推动法治社会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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