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工伤认定后进行伤残鉴定属于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程度的行为,以便其能依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工伤认定后,需等伤情稳定才适宜进行伤残鉴定,以准确评估对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 权利义务:职工有权在伤情稳定后申请伤残鉴定,以确定应享受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有义务配合职工进行鉴定相关事宜。 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工伤认定已完成;二是伤情达到相对稳定状态。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职工需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医疗的相关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 申请流程:一般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鉴定时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职工拿到鉴定结论后,就可依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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