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子女一般指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但从普遍意义上来说赡养义务并不因子女是否具有外国国籍而完全消除。如果外国子女与中国老人存在特定的亲属关系并且老人在中国生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际惯例应考虑以下几点:1. 首先看双方是否有约定。如果老人与外国子女曾约定由子女承担赡养责任那么子女应依约履行。2. 若没有约定从伦理道德和情感角度出发子女也有一定的赡养意愿基础。3. 从法律适用角度如果该外国子女所在国法律认可这种赡养关系及义务并且与中国法律不存在严重冲突那么在符合中国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外国子女仍可能被认定有赡养义务。4. 实践中若外国子女的行为损害了中国老人的权益老人可以向中国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及国际因素来判定外国子女是否应承担赡养责任及具体责任形式。总之外国子女在一定情形下可能被认定有赡养中国老人的义务但具体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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