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屋漏水是因为公共部位的原因导致,如阳台、屋顶、墙面等,那就属于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的范围;如果房屋漏水是由于业主自用部位使用不当,如防水、违章改造等,则由业主承担责任;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的话,就可以向开发商进行索赔。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
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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