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转让有贷款的房子
2019.02.22
房产纠纷
181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转按揭
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方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
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2、卖家利用
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
如果买家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卖家可利用银行贷款来缴纳剩余的贷款。但前提是卖方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这样卖家就可通过抵押向银行借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进交易完成。
3、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
二手房交易中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家可以利用买家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 法律依据
-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 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报告编号:NO.2019022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贷款买的房子转让时,需要征得抵押权人(贷款的银行)同意,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或者受让人(买房者)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就可以转让了。
张烨律师
2020.07.23
3545人看过
-
抵押贷款的房子不能担保转让,除非经过了抵押权人的同意,否则的话,私自转让出去抵押担保状态当中的房子,双方实际上只能签订一份所谓的书面合同,根本就没办法在房管局完成对不动产的过户,而且这也侵犯到了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要在前期做好相应的工作。而具体的操作方向和步骤则应根据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和房主的具体要求而定。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房地产权属未进行登记的;房地产权属有争议的。
-
房子转让前应该事先通知按揭银行。通知银行后,如果受让人也需要通过贷款来购买房屋,则需要银行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受让人进行贷款审查。受让人符合条件后,银行会与受让人签订贷款合同。
-
房子有贷款与如何离婚没有关系,不论房子有没有贷款,离婚都是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达成了离婚协议。
-
一、针对房贷进行约定
1、离婚协议可以约定夫妻一方取得房产,扣除房贷后折价给另一方。
在还清贷款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出售后, 所得房款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割。
二、离婚协议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对于离婚、孩子抚养权、夫妻。
-
1、转按揭。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卖家用买方的首付款来付清剩余贷款。2、卖家用买方的首付款来付清剩余贷款。3、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来还清剩余房贷。
-
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但是如果实在是还不清贷款的,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
过户资料:凭生效后《离婚协议》或法院《仲裁》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离婚证,身份证,原房屋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公证处办析产公证(有离婚判决书无需)→交易中心办转绘→房管局办免契税申请→办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刘辉律师
2019.08.22
2383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