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知识产权法律的浩瀚海洋中,
北京刘东阳律师如一位经验丰富的领航者,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卓越的实践能力,在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领域闯出了一片天地。他现任北京市京师
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企业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以“代理+诉讼”双轨并进的专业路径,为众多企业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刘东阳律师拥有扎实的
教育背景,北京化工大学法学学士和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硕士的学习经历,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深耕
商标法律服务领域十余年,构建了覆盖商标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化服务能力。既精通
商标注册、异议、无效宣告等确权程序,又擅长
商标侵权诉讼、
反不正当竞争及行政争议解决,对复杂疑难案件具备精准的法律判断与创新性解决方案。
在实务攻坚方面,刘东阳律师持续输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麻*天”商标侵权案中,
侵权方是原告的同行业竞争者,在“花椒油”商品上突出使用了“麻*天”商标,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侵权方29类“食用油”产品和“花椒油”是否属于类似商品,侵权方的使用在先抗辩理由是否有依据。刘东阳律师通过行政争议成功无效掉30类“花椒油”上的“蓉*卓越麻欢天”商标,并确认了“麻*天”和我方“麻*天”近似。在民事案件中主张侵权方不规范使用,同时主张“麻*天”和原告“麻*天”商标近似,通过行政案件接力民事案件的方式成功反击侵权方有关“使用在先抗辩”及“食用油和花椒油属于类似商品的主张”,获北京
海淀区人民
法院支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予以维持。此案例充分彰显了他在法律适用与证据策略上的卓越能力。
“鑫老x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同样展现了刘东阳律师的专业水准。
安徽某食品有限
公司注册的“老x坊”商标具有一定影响力,
姑苏区某粮油经营部销售的“鑫老x坊”调和芝麻香油,使用的商标及产品外包装与“老x坊”纯芝麻油类似,且产品包装上的产品介绍和营养成分表完全相同。刘东阳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证据支持,最终法院认定“鑫老x坊”与“老x坊”为近似商标,
马鞍山某食品有限
公司、姑苏区某副食品经营部的行为侵害了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所享有的“老x坊”商标的专用权。该案例被马鞍山中院评为年度10大典型案例。
除了商标侵权案件,刘东阳律师在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等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
贵州某酿酒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中,他从商标与企业字号的功能区分及标志对比两个角度来阐述,并提交在先案例作为支撑,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复审决定。此案件明确了商标与字号权的法律界限,统一了近似商标判定标准,强化了商标显著性审查,具有典型的行政争议解决价值。
在“35类不是万能商标,二审撤销一审判决”的案件中,刘东阳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详细阐释了第35类服务商标与第21类商品商标的本质区别。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撤销了一审判决,并驳回了某某斋投资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例为商标分类的正确理解和适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此外,刘东阳律师还服务过多家企业,在《正**教》同名作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零**”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等中,都成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刘东阳律师不仅在案件处理上表现出色,还积极推动行业发展。他作为北京化工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企业导师,积极推动理论与实践融合,助力人才培养;多次受邀在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开展
专题培训,赋能行业生态。他以专业精进、实践创新与行业贡献,持续助力商标法律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成为知识产权领域当之无愧的杰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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