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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俊律师破局:为实际施工人夺回400万工程款

2025.12.10 刑事辩护 109人浏览举报
解析
在法律的江湖中,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着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坚韧的办案精神,为当事人扭转乾坤。张子俊律师,这位来自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便是其中的佼佼者。他在多领域构建起协同服务体系,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处理了众多复杂案件,而其中为实际施工人杜某(化名)追讨工程款一案,更是彰显了他卓越的法律智慧和责任担当。
时间回溯到2012年,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由B公司承接A公司的厂房施工项目,工程价款采用包干价。杜某(化名)又与B公司签订了《内部承包合同》,承接该厂房施工项目,B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并约定工程质量需合格且经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可。到了2017年,案涉厂房项目由A公司组织竣工验收,形成了有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单位签字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然而该报告却没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意见和盖章。
杜某(化名)以B公司名义起诉A公司主张拖欠的工程款,可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均以案涉厂房工程未竣工验收、未达到付款条件为由驳回了诉讼请求。就在杜某(化名)陷入绝望之时,他找到了张子俊律师。张子俊律师接手案件后,深知要想为杜某(化名)讨回公道,必须另辟蹊径,避免重复起诉。于是,他开始收集杜某(化名)作为实际施工人的证据材料,并亲自实地查看案涉厂房的现状。
张子俊律师以杜某(化名)名义向A、B公司主张工程款,并申请一审法院赴厂房现场实地勘验。法院实地勘验以及与现场人员谈话后,发现厂房部分已对外出租,部分已装修成办公区,部分隔成生活用房,部分未实际使用。张子俊律师敏锐地抓住了这一关键信息,他认为虽然案涉厂房只是部分使用,但建设工程项目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各部分之间联系密切,不能独立存在。对部分的使用必然会影响到其他部分的状态,且部分投入使用就不能保证建设工程投入前的完全封闭状态,A公司针对案涉厂房工程部分投入使用即应视为对整体的验收使用。
同时,张子俊律师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指出自2000年1月3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改变了质检部门代表政府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传统做法,改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者,也应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结论的责任承担者,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并非直接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只是对建设工程的验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实行备案制度。
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平等地位的合同主体基于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自主进行的一种行为,是对施工单位是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一种确认,具有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其效力及于合同各方。也就是说,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质上是一种私法行为,与行政管理行为无关。在本案中,杜某(化名)提交的验收报告中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案涉工程竣工验收达成一致意见并盖章确认,案涉工程即为竣工验收合格。
张子俊律师的观点最终得到了法院的采纳,法院认定案涉厂房工程应视为竣工验收合格,付款条件已成就,并支持了杜某(化名)作为挂靠人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最终,法院判决A公司支付杜某(化名)工程款400余万元及利息,杜某(化名)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这起案件的成功,不仅为杜某(化名)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彰显了张子俊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深厚的专业造诣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他通过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法规的深入解读,打破了原有的审判僵局,为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判决。张子俊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准则,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在维护公平正义中的强大力量。相信在未来,张子俊律师将继续凭借专业和责任,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道路上书写更多精彩的篇章。
报告编号:NO.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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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子俊律师是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扎实、经验丰富。2012年A公司与B公司签合同建厂房,杜某(化名)承接项目。2017年工程验收但无质监机构意见。杜某(化名)起诉被驳回后找张子俊。张律师收集证据、实地查看,主张部分使用即整体验收,从法律角度分析建设单位验收为准。观点获法院采纳,杜某(化名)获400余万元工程款及利息,还享有优先受偿权。张律师专业出色,未来会为更多人服务。

    张子俊律师 2025.11.04 30人看过
  • 张子俊律师破局工程纠纷,助力实际施工人获四百余万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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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子俊律师 2025.11.04 47人看过

张子俊

安徽众佳律师事务

张子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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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大包给乙方,双方签有合同及总工程款。工程已经俊工,工程款己付给己方我要怎么样解决?
    你好,按照双方的合同执行,可以不同意第三方评估,如果对方提起诉讼,要组织证据积极应诉,建议委托建设工程律师代理,可以点我头像详细咨询。
  • 400万房子过户费多少
    具体看房子的购买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满五唯一等条件
  • 我萧X升骗了40几万,报警了了一直没回音,能追回损失吗?这案子能破吗子能破吗?
    你好,案件能不能破可能律师真的不知道,你要问办案民警,但你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该案件,有需要可进一步沟通
  • 400万房子继承诉讼费是多少?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 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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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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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财产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规定对诉讼标的额分段计算,之后相加,所得总数即为应收额。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怎么夺回抚养权利
    变更抚养关系就可以了。抚养权的变更条件如下:(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二)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三)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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