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对于退休教师返聘的事,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原则有学校有教师,返聘造成资源浪费是不合理的。
不可
是的,签订劳务合同不签合同都问题不大,
您详细描述下情况 目前您说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确切法律意见。谢谢。
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 劳动者达到法庭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劳动法相关规定非常明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之所以存在争议,就是因未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这部分劳动者一旦发生因工受伤能否认定工伤,能否得到相应的救济这一问题引起的。从目前的审判实践而言,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即法定终止,但针对未享受养老待遇而发生工伤的劳动者,经认定为工伤的,法院依然保护该部分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权益。因此,针对这部分人员进行用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慎重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
根据您的描述,纠纷解决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做具体分析,也可起诉处理。如果您有什么疑虑,可以具体联系本律, 点击头像进入个人主页,可专电或图文,电联/同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