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自离的情况其实都是属于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往往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此时就需要自离的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故意刁难,申请离职不通过,因此给单位造成了任何损失的,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自离的后果: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看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销毁,应及时足额支付。只有在存在工资支付障碍的前提下(例如无工资卡、无法联系本人),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工资支付。
没有,劳务合同不存在试用期,劳动合同才有。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可见法律对试用期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任何与法律相违背、相冲突的约定条款均无效。用人单位更不能随意设定劳动者试用期。
1、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销毁,应及时足额支付。只有在存在工资支付障碍的前提下(例如无工资卡、无法联系本人),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工资支付。2、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内部仲裁规定,员工不辞而别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必须承担举证责任)。故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前提是要有员工造成损失的证据。
试用期若正常办理辞职手续,工资按照你的出勤天数发放。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除非劳动者在职期间内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
自离,就是自动离职,法律上并没有对此进行规定,劳动者若想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社保也就是我们说的社会保险,如今我国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至于实际缴纳社保的基数,这就要根据单位的情况来确定了,但对于缴费的比例,法律方面有要求,可供单位自由选择的余地不大。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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