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认定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
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
3.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
4.是继续性提供劳务,还是一次性提供工作成果;
5.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还是构成合同相对方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
6.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包括加工、定作、修理等等,在交付工作成果后,定作人将会给予相应的报酬。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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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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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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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报告编号:NO.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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