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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是雇佣关系吗

2022.11.28 合同纠纷 1197人浏览举报
解析
承揽合同应当属于雇佣关系。《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合同就是承揽人向定作人提供劳务,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然后定作人支付报酬。因此承揽合同应当属于雇佣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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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龙

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王兴龙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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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承揽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分
    承揽关系是指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基于完成一定工作未内容产生的法律关系。那么,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分有哪些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如何认定
    即使承揽人付出了辛勤努力,若未能如期交付合格的工作成果,那么他将无法主张获得报酬权益,这便是所谓的“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需求完成工作,提交工作成果,定做人支付报酬”的基本原则。
  •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应如何判别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应如何判别?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 怎么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人身损害赔偿中,在认定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时,我们应当区别二者之间本质区别与非本质区别。那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怎么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
  •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现在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是属于法制国家,法律不仅规定了我们可以做以及不可以做的行为,甚至对这些行为也进行了严格的分类, 同时对我们每个人的社会关系都通过法律进行了定义以及权利义务的要求, 一些很类似的行为比如雇佣和承揽却被归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那么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如何确定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
    这是一个基础法律关系问题,承揽是一种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行为,承揽人独立自由完成工作,定作人不能干涉工作过程,而雇佣主要是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获取报酬活动,雇员要接受雇主的管理监督,涉及具体可以发专问咨询!
  • 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如何认定
    你具体遇到了什么问题
  • 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有什么不同
    二者有较多差异,雇佣一般是雇员按照雇主的要求从事劳务,承揽则一般是自己组织,包括工具、人员及安排等。
  • 问下如何证明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呀?
    你好,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有各自的一些特征,需要具体区分。 雇佣关系的主要特征有: 1、雇员与雇主之间形成一种人身依附关系,雇员按雇主的指示和要求,为雇主提供各种劳务。雇员在雇主的控制下完成工作,雇员的工作内容可由雇主随时调整。 2、雇员利用雇主提供的上产条件、场所等,以雇主的名义从事劳动。 3、雇员的劳动义务不能转移,必须亲自履行。 4、雇员劳动所产生的成果一般归雇主所有。 5、雇佣关系中,工资的支付一般有相当稳定的周期(如月、星期等);工资额也一般有相当于该行业比较固定的标准。  承揽关系主要特征有: 1、承揽关系中,定作方与承揽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 2、承揽中的风险由承揽人自己承担。承揽关系中出现的诸如原材料灭失风险、质量风险、自身或雇员受伤害的风险等,一般均由承揽人自己承担,而且这些一般难以采用提高商品价格或者保险等予以转嫁。 3、承揽方可以将承揽合同的部分工作交付第三人完成。 4、承揽方按合同完成某项工作,承揽合同的标的为物化的劳动成果,而不是承揽人劳动的本身。这种物化的劳动成果可以分为体力劳动成果、脑力劳动成果和复合型劳动成果。 5、承揽关系的报酬是确定或可以按约定计算的,但是能否获得利益是不确定的。至于承揽方在工作中投入工时的多少,其报酬能否达到预期数额等,往往与承揽人的技能及市场的原材料价格变动等相连。
  • 农村给别人耕地属于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
    其实没有区别,在法律上不是劳动关系就没有太大区别 一般认为是雇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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