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房屋预告登记
2021.09.17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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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参考如下法条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法律依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一)登记申请书;
-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报告编号:NO.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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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申请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登记经办机构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二)受理
根据材料查验结果,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出具“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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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申请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登记经办机构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二)受理根据材料查验结果,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出具“天津市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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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申请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登记经办机构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二)受理根据材料查验结果,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出具“天津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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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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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不一定要办理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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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是不能延期的,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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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是指为保障合同将来履行而进行的不动产登记,该合同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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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30个工作日。预告登记是法律规定的一种登记类型,预告登记是自愿的,是登记双方约定办理的登记,并不是强制办理的业务,但有一种例外,就是贷款购期房,按照规定,预告登记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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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需要大概10个工作日。预告登记要准备好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其他必要的材料去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