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参考如下法条办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办理预告登记不是必须的,但是为了保证当事人的利益,最好申请办理预告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申请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申请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登记经办机构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二)受理根据材料查验结果,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出具“天津市不。
买房不一定要办理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一)申请 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申请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登记经办机构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二)受理 根据材料查验结果,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出具“天津。
一)申请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申请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登记经办机构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二)受理根据材料查验结果,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出具“天津市不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是指为保障合同将来履行而进行的不动产登记,该合同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