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质权和留置权能够并存,且留置权要优先于质权受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留置权上设立质权的,留置权优先受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质权和留置权的通俗解释是:1.质权是指债权人(贷款人或其他债权人)在提供贷款或其他形式的债权时,取得的担保权利。2.留置权是指债权人(通常是与债务有直接关联的个人或机构)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暂时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作为担保。
区别是: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设立。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质权标的有动产和财产权利;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质权与留置权的区别:1、成立的条件不同。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4、权利的实现不同。5、消灭不同。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