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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留置权和质权谁先受偿

2021.10.17 债权债务 111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同一动产上既有质权又有留置权的,留置权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第四百五十七条,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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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鹤然

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

王鹤然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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