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户能否行使业主的权利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租户能否行使业主的权利租户可以行使部分业主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享有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意味着其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承租房屋后,是房屋的用益物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与所有权相比,承租人不享有房屋的处分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有权,但需要遵守管理规约,不能擅自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业主装饰装修房屋、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可授权其他人行使业主权利,被授权人需要根据业主的要求行使相应的权利。业主改变住宅用途的限制条件为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业主人数不够也可以享受的权利包括:获得物业服务,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就物业管理提出建议等。但业主在享受权利的同时需要履行交付物业费及专项维修资金、遵守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