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申请流程:首先,向当地劳动局相关申请对自身情况进行工商认定;其次,工伤认定部门接受申请,开展工伤认定;第三,工伤认定部门做出工伤认定结论;第四,申请人向当地劳动局或人民法院提出工伤赔偿仲裁,提交上述材料;第五,相关机构受理。
工伤赔偿具体流程:(一)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二)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三)工伤鉴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四)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公务员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申请: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2、工伤认定调查核实;3、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4、工伤认定结论送达。
工伤的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的流程:(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等等。
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工伤认定后根据受伤情况有以下这些赔偿:(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
收集、固定、保留一切能证明是因工作而受伤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病历等等。在此提醒一下,这些证据不能轻易交给公司。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社保部门提交材料申请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