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农合报完后不能做工伤鉴定。参保人使用新农合报销医疗费,当然不能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由参加职工社保的人领取,新农合不属于职工社保,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鉴定是否为工伤要根据以下条件,符合即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患职业病的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以下工伤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伙食补助费以及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不可以追偿。工伤事故如果是外界暴力行为引起的,则事故存在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一是基于侵权的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二是基于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赔偿法律关系。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即工伤赔偿和损害赔偿。
不可以。劳务合同是属于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该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医疗费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等均可享受。
未申请工伤认定,无法确定工伤,但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赔偿受伤费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