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广阔天地中,吴山律师宛如一颗耀眼的明星,在医疗健康与企业合规领域绽放着独特的光芒。
一、专业背景与丰富履历
吴山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
四川瀛楷典扬(
眉山)
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四川瀛楷典扬(
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他身兼多职,不仅担任医疗健康部负责人、企业合规事务部负责人,还是中国
北海国际
仲裁院仲调员、中国
澳门国际仲裁学会副研究员等。众多头衔的背后,是他在法律界深厚的造诣和广泛的影响力,为他在不同法律领域的驰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擅长领域与卓越成就
吴山律师擅长的领域广泛,涵盖医疗健康与投融资、企业合规与政府监管、破产重组与清算。在医疗健康产业领域,他有着深入的法律研究和大量的实践经验。他服务过多家大型医疗机构,成功处理数百起疑难医疗纠纷案件。面对复杂的医疗纠纷,他凭借扎实的
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提供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在企业合规与政府监管方面,他能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合规体系,应对政府监管要求,为企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在破产重组与清算事务中,他以专业的态度和高效的工作,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他的出色表现获得了党委政府和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充分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三、以案说法:医疗纠纷中的法律启示
以“因病理诊断不正确,告知不到位,医方被判担责”的案例来看,张某因卵巢囊肿到某医院治疗,手术中病理诊断出现多次变化。双方共同委托某
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定医院对张某的诊疗行为存在病理诊断欠准确等问题。之后双方达成《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医院支付了医疗补偿款。然而,张某自行委托鉴定中心进行
伤残等级鉴定,一审
法院认为其鉴定结论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不予采信,二审法院也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依照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申请鉴定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人民法院准许后应组织双方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在医疗纠纷诉讼中,鉴定程序的合法性至关重要,否则鉴定结论将得不到法院支持。
吴山律师无论是在处理实际的业务领域,还是通过具体案例普及法律知识,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法律素养。如果在医疗健康、企业合规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吴山律师无疑是值得信赖的选择,他将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客户排忧解难,守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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