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认定工伤与职工年龄无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女工超过五十周岁是否可以工伤认定,具体取决于她们是否已经退休。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因此,如果女工年满50周岁但尚未退休,且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她们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责任。然而,如果女工已经满50周岁并符合退休条件,那么她们在退休后不再是单位职工,因此不再享有工伤认定的权利。
可见,单位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是不能认定工伤。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不能适用工伤赔偿,要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无证驾驶受伤符合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代班人员受伤,用人单位的责任承担:1、用人单位不知道代班情况,也不会同意代班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2、用人单位同意代班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固定的劳动关系,而属于劳务关系,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等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工伤。
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女工人50周岁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免费查看超过50岁女士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免费查看超过50岁女士没签劳动合同怎么样补偿?
免费查看子女超过18周岁还要继续抚养吗?
免费查看我叔叔年级很大了,超过50岁的劳动合同怎么写
免费查看我叔叔年级很大了,超过50岁的劳动合同如何写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