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城镇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假工资正常发放(根据生育妇女缴费情况核定,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享受产假,产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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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
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
陈林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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