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名称变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要继续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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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淋
浙江和品律师事务所
杨鹏淋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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