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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流产假期规定

2018-10-23劳动纠纷收听量6809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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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其流产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但因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流产假天数根据本地生育保险及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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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凡力

周凡力

四川和奇律师事务所

周凡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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