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在南京领结婚证需要携带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需要提交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彩...
北京平均工资是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是衡量经济水平的参数之一。平均工资数据反映的是全市城镇非私营、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水平。由于工资分布是典型的偏态分布,即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
病假期间企业一般会扣除一定工资的。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通常可以按照日工资的80...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2018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范围对象为:2018年6月30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