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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续签吗

2019-01-23劳动纠纷收听量8564举报

语音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而本法第42条中规定的情形,包括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因此孕期合同到期公司是无权不续签的,合同会自动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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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丽霞

王丽霞

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

王丽霞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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